一、 区位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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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河工业开发区于93年11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位于顺义区境内首都机场东北部,距北京市区25公里,距首都机场5公里,西靠规划中的公路二环,并以首都机场为对称点,号空港工业区遥相呼应。
开发区西郊101国道、京承铁路,北有顺平公路,顺通路纵贯南北,与航空港形成立体交通,拉近了与市中心、国内、国际的时空距离。开发区位于市政府规划的以中关村为中心的"一区带两线"的京密线上,与酒仙桥电子城和空港工业区共同构成北京东北部的电子产业带。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林河工业开发区在2000年10月26日的"2000年北京国际微电子研讨会"上,被确定为中国北方微电子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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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础设施
北京林河工业开发区经过近几年的开发建设,现已具备"七通一平"工业项目投资环境,即给水、排水、电力、热力、通讯、天然气、道路和场地平整:
1. 土地开发:
开发区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总体规划面积4.16平方公里,已用地1.2平方公里,尚有3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可利用。开发区周边地势平坦,另有近5平方公里的土地可随时征用。
2. 给水:
开发区内行集中供水,水源来自顺义区第二水厂,采用潮白河水系地下水,日供水量7万吨,供水方式采取地下管道联网供应,供水压力为4kg/cm2。开发区内现有企业日用水量约在1万吨,尚有6万吨余量,可满足一期10条微电子生产线的需要。开发区所处的顺义区境内拥有潮白河与北运河两大水系,水质好,地下水位高,储量大,可开采量多年稳定在4.3亿立方米/年,在合理保护水资源的前提下,可根据项目需要随时开采,并能保证微电子基地的水源供应。
3. 排水:
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排放,雨水向南排入月牙河,污水经过顺通路污水干管排入顺义城南侧污水总干管,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小中河。开发区南部的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12万吨,目前已具备日处理污水4万吨的能力。二期设备安装工程于今年底完成,届时可达到新增日处理污水8万吨的能力,完全满足微电子基地的需要。
4. 电力:
区内用电由华北电网供应,由区内自建110KV变电站和五里仓110KV变电站双路供电,变压器容量为8万KVA,各功能区内建有开闭站,区内现实际负荷约1万KVA,尚有7万KVA的供电余量,且变压器可根据需要随时扩容至10万KVA,可满足项目初期供电需求。开发区所处的顺义区内已形成梯级供电网络,拥有500KV变电站1座,220KV变电站2座,110KV变电站13座,35KV变电站16座,电力供应十分充足。
5. 热力:
区内供热中心实行集中供热,规模为4台10吨/小时蒸汽锅炉。工业用蒸汽压力为13kg/cm2,还将根据入区项目需求增建更大规模供热站。
6. 通讯:
区内通讯与顺义区电信局接网,装机容量2万门。顺义区现有程控电话装机容量为19万门,所有镇、地区办事处均开通了光缆,邮路总长度近2000公里。
7. 天然气:
陕京天然气于1998年10月进入顺义,目前全区已铺设管线16公里,天然气供应能力达15万立方米/日,目前实际使用约1万立方米/日,现管道已进入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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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道路:
开发区道路呈网格状,布局合理,路路相通,各种市政管线沿路网接至用户红线处。区外毗邻101国道、顺平公里、顺通公路和京承铁路,他们与首都机场共同构成了开发区的立体交通环境。
9. 场地平整:
开发区内地热平坦,平均坡度1%,地基承载力fk=180kpa。
10.用地规划:
受让土地使用权程序:客户首先与开发区签定用地协议,经规划局定桩出图后,由房屋土地管理局实地测量,办量国有土地使用证。
(1).工业用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限:五十年
(2).用地规划条件:①建筑容积率:工业用地0.6-0.8 公建用地1-1.2 ②绿化覆盖率:≥30% ③建筑物高度;60米以下
④建筑物色调:白色或浅色调为主。
(3).环境保护:①污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梁物排放标准》的二类水体,二级标准。②粉尘、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北京市废气排放标准》的工业粉尘、工业废气排放标准,排放浓度200毫克/标准立方米,林格曼黑度一级。③噪声:企业内部噪声标准为70dBA。
三、 产业导向
北京林河工业开发区自成立至今,始终以电子通讯、生物制药、科技孵化三大行业为主导产业。目前开发区已拥有以研制节能材料及产品为主的北京国投节能公司、以生产电子通讯器材为主的北京汇能亚澳通讯设备厂、以生产集装箱检测设备为主的北京华力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大型骨干企业。截止到2000年6月底,开发区共吸引项目41家,投资总额近2亿美元,其中科技型企业占50%以上。
四、 政府重视
北京林河工业开发区在拥有良好的投资硬环境的同时,软环境建设得到了顺义区政府的大力支持,顺政发[2000]14号文件《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级工业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使开发区的企业在享受国家和北京市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更大程度地享受到本区的优惠政策。对一些特殊项目还实行"一事一议"的专项优惠政策,意在给入区项目以最大的支持。
五、 外围环境
北京林河工业开发区座落在顺义城区南2公里处,美丽富饶的顺义区为开发区创造了最佳的外围投资环境。
顺义区地处燕山南麓,华北平原北端,属于潮白河冲积平原中下段;境内总面积1021平方公里,平原面积占95.7%,平均海拔35米,属温带半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空气清新,水质某纯,堪称潮白河畔的"绿色明珠"。
改革开放以来,顺义区始终以经济建设为核心,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以服务大众企业为中心工作,目前区内政府机构及金融、交通、邮电、卫生、商贸、休闲等服务体系一应俱全;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供应力充足;全区综合实力连年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列,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水平居全国先进行列,被列为全国20家最佳投资区之一。
六、 科技规划
当前,高新技术企业以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北京林河工业开发区招商引资的方向和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源。为了更好地实施科技兴区战略,开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坚持土地开发、形象建设和效益增长三者并举,推动园区整体健康发展。
第二: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由优惠政策招商转变到依靠综合优势招商;二是引进项目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数量增长型向高科技、高效益型的转移。
第三: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拟在开发区双河路以南、3#路以东规划出约1000亩土地,作为电子产业一期建设基地,计划在1-2年的时间内投资1500-2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限微电子产业惯例,做好微电子产业基地总体规划方案,并结合目前土地开发和外围投资环境等情况,制定1-2年内引进并完成3-5条微电子生产线的初步计划,使之初步形成微电子基地的产业格局。随之在2-5年内,做好引进5-10条线的配套工程建设,使投资规模能达到500-1000亿元人民币。
第四:重点搞好"四个工程"。一是绿化美化环境工程;二是信息网络工程;三是区内路网工程;四是综合开发二、三期配套工程。
第五:做好"一园五区"的规划配套工程。一园即微电子产品制造园区,其中包括五个区,即:
1. 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区,同时发展与之相关的TFT-LCD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和PDP等离子显示器等相关产品;
2. 芯片封装及装配区;
3. 动力供应区:为芯片生产线提供特种气体、化工用品等动力源;
4. 研发孵化区;
5. 生活配套服务区。
第六:通过与日本环境保护组织共同努力,力争在两至三年内,将北京林河工业开发区建设成为世界上首家与微电子产业相结合的无公害环保工业园区,通过微电子产业与无公害环保工业园区的相互促动、共同发展,最终实现环境与工业发展共存的目标。
第七:强化软件环境工程建设,争取在2001年5月底前经国家环保总局华夏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心审核,完成北京林河工业开发区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第八:提高人员素质,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加大员工培训力度,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广招人才;三是实施微机监控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林河开发区通过自身投资环境的进一步完善,力争由区级向市级开发区转变,从而享受高新技术产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在地价、税收、人力资源、生活设施等方面具备更大的优势,以利于吸引投资者入区。
通过以上措施,结合开发区目前已具备的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和外围环境等优势,可满足微电子产业基地一期5-10条生产线的要求。林河开发区对微电子生产基地一期生产线将实施"零租金"的承诺。此外,开发区还将继续在项目审批、土地出让、转让、工程建设、水电供应、职工招聘、工商税务登记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并进一步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对于基地的二期建设,开发区将配合北京市远景总体设想,进一步做好详细的规划方案。
在林河开发区发展微电子产业,其产品可为空港工业区和电子城的整机厂配套,从而与酒仙桥电子城、空港工业区形成一条电子产业带。
附表一
北京林河工业开发区基本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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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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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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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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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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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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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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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km2 |
4.36km2
(含0.2km2原规划热电厂) |
1.2km2 |
3.16km2 |
周边另有近5km2土地可随时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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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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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万KVA |
8万KVA |
1万KVA |
7万KVA |
变压器可扩容至10万KVA,或项目二期再建1-2座220KV专用变电站及配套110KV变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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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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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万吨/日 |
7万吨/日 |
近1万吨/日 |
6万吨/日 |
项目二期建设时可扩建水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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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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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吨/日 |
4万吨/日 |
0.6万吨/日 |
3.4万吨/日 |
2000年底可完成后续8万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
附表二:服务体系
附件一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集成电路产业优惠政策的说明
为加快北方微电子产业基地的建设,北京市经委、市计委、市科委等部门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在参考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北京市的具体支持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土地政策。政府以"零租金"方式为投资者提供"道路、电力、热力、通讯、天然气、上下水、排污和平整"的土地(七通一平),期限为30年。企业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抵押。凡企业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的,免交土地出让金,交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土地开发及其它费用,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抵押。
二是政府跟进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政府按企业注册资本金的15%跟进投资。政府投资不行使表决权,不参与分红,但可议价转让退出。
三是政府贴息。对于批准建设的集成电路项目所发生的建设期间的贷款,市政府给予贷款贴息补贴,按照建设期间实际发生的贷款补贴贷款利率1.5个百分点至项目设计达产,贴息时间最多不超过三年。在引进区域内建设的,可提高贴息。
四是税收优惠政策。关于增值税、关税按照国家对集成电路企业的专门政策执行即可(国务院18文件有具体规定)。
对于所得税问题:国务院18号文件第42条规定,凡投资在8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线宽在0.25微米以下的项目,按国家鼓励外商投资能源、交通的优惠政策执行,即从企业获利年起,五免五减半,所得税率按15%计。对于不能满足国务院18号文件第42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部门与税务部门共同审核后,能达到"外资投资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企业"条件或外商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经批准后,可享受"从企业获利年起,两免三减半、税率为15%"的优惠政策;能达到先进技术标准的,可再减半征收三年。
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级工业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一、 鼓励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三资企业、跨国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科研开发机构进入工业区投资创业。上述企业在享受国家、北京市和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顺政发[2000]13号)时,同时享受本优惠政策。本政策与其它政策条款出现类同时,企业可以从优享受。
二、 对入驻工业区的科研开发机构、高科技企业和三资企业。从企业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年度起,五年内免收地方部分的土地使用费。
三、 对入驻工业区的科研开发机构和高科技企业,土地补偿价格按当年土地价格优惠10-20%。享受此项优惠的企业,由区科委和工业区管委会认定。
四、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在享受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优惠政策后,按企业上交所得税区财政留成部分50%的同等额度,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给予扶植和奖励。标准为150-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的企业享受期为五年;500-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企业享受期为10年;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享受期延长至合作期满。
五、 注册资本在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入区企业,在享受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优惠政策的同时,按企业上缴所得税区财政留成部分的50%的额度,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给予5年的扶植和奖励。
六、 进入工业区的科研开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自经营年度始,三年内每年按企业上交增值税区财政留成部分的30%的同等额度,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给予扶植和奖励。
七、 凡为工业区引进项目的国内外中介机构,根据实收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总额的0.5%-3%(含税)给予一次性或分期奖励,奖励资金由工业区支付。
八、 本政策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将作相应调整。
九、 本政策由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 本政策自20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以前制定的有关政策与本政策不符的,以本政策为准。
附件二:建立投资企业程序
附件三:部分入区企业